早在1984年,麻省理工学院的马丁·威茨曼教授就从宏观经济层面的利润最大化角度,率先提出并深入阐述了共享经济的概念。可以将共享经济的本质简单理解为:通过对利润的合理配置来使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从而增强市场价格机制的完备程度和弹性。
目前,主流的共享经济模式在可以预见的范围内对全球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企业运营模式的重新塑造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通过将商品、服务、数据等产品在不同主体间进行共享,打破原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界限,在资源拥有者和需求者之间实现使用权共享-交易的过程。
目前,比较流行的共享经济模式有三种:一是基于共享和租赁的模式,例如Uber、滴滴等;二是二手交易的商品再流通模式,例如淘宝的二手交易功能,ebay等;三是基于资产和技能共享的协同生产方式,例如3w咖啡模式、百度外卖的“随意购”功能等。这三类模式的基本思路都在于在原本资产的使用功能基础上,探索出发挥并最大化其使用价值的方式,例如Uber、“滴滴顺风车”、的初衷便是私家车主和这辆车的空余时间或空余空间进行最大化利用,从而创造出运输租车的服务。
在这样的模式里,考虑不动产类财产的房屋和场地属性,其可以扮演的可能角色无外乎对于使用不动产的对象进行进一步的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