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业政策简析
2016/10/27 15:37:06 来源: 云联旅居 作者: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6年前三季度服务业数据显示,占GDP比重达52.8%的服务业同比去年实现增长7.6%,其中,在前八个月规上服务业企业调查中,养老服务业表现突出,同比增长17.7%,一时间,社会各界的目光再度聚焦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环境上来。

  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应对日益明显的社会化趋势正成为养老服务业背后政策布局的一大考验。实际上,自2013年8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之后,包括以房养老、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养老设施用地单独列项、社区居家养老等一系列涉及养老产业和利好我国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纷纷落地实施。
  根据官方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已达2.12亿人,高龄老年人口数量达到2400万人,失能老年人口接近4000万人,对养老服务产业的需求可谓巨大。
  一份由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在2015年7月发布的我国首个《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就对外揭示了我国养老机构令人堪忧的生存现状:一方面,我国养老服务供给紧张。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服务床位551.4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6张;另一方面,面对巨大的养老市场需求,养老服务机构却普遍面临着难以对接需求的尴尬。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超过三成养老机构处于亏损状态,全国养老机构平均空置率达到48%。
  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共由“三大支柱”组成,第一支柱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属政府主导,税前列支;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为企业及职工自愿建立,但仅对企业缴纳部分进行一定比例的税前列支,个人缴纳部分无税收优惠;第三支柱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即属第三支柱。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副主任张展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现阶段,还需推进第一支柱在完成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尽早实现实际全覆盖;同时降低第一支柱缴费率,以保证中低收入群体能有多余收入参加补充性质的养老保险。
  而对于备受期待的“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陈秉正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是与国际接轨且与国际潮流相一致的,对未来缓解现有养老保障体系压力将发挥很大作用。此外,在减轻个人对未来养老保障不足担忧的同时,也可刺激增加消费,对提高内需同样有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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