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央妈”在羊年新春再度降息,对于广大购房贷款族是重大的福音,而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开始积极行动,将调整正在还款中和即将放款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以按照央行的新利率加以执行。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发布通知称,2015年3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
而在3月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的要求,从3月1日起,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25%下调至4.0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0%。
若按照80万元公积金贷款分15年还清计算,降息后,每月需还5917.5元,利息总额为26.5万元,分别比降息前少101元和1.8万元。
旅游财富网还获悉,从3月1日起,上海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