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不可能被法律认可,予以不动产登记,旅游财富网获悉,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
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此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多部门、多级别登记主要是为了加强行政管理。全国的不动产登记涵盖多个内容,如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以及海域登记等等。
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对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要求越来越高,分散登记的弊端越来越明显。登记程序、标准各不相同,权属证书五花八门,不仅增加老百姓办证跑腿的成本,还会带来交易风险。
对于不动产登记从分散到统一的变化,这将有利于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统一登记之后,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减少办证环节,“可以让当事人少跑路,减轻当事人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
而针对城乡社会民众普遍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
旅游财富网分析认为,如果不到登记机关登记,会使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权利归属和转让存在隐患。不动产权利的拥有并非通过登记产生,但不动产交易作为一种权利的交易,交易过程中确认这些权利是否存在、如何发生变动,都要依靠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只有簿证统一了,无论哪个地方登记的不动产,在进行交易时,交易当事人才有统一的、可以信任的依据和基础,不动产交易的良好秩序才能得以有效建立和持续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