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税率是会对房企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旅游财富网获悉,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土地增值率越高,那么,被征的土地增值税也就相应地“水涨船高”。
其实,土地增值税是按照项目来结算。但由于我国房地产采用预售制度,在房屋销售合同签订时,房屋仍在建设中,成本是个未知数,也就无法确定增值额及征收税率。为此,财政部于1995年发布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
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销售合同并收到预收款时,就需要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土地增值税。然后,开发商会预估项目的收入、成本、增值额,按照清算口径计提土地增值税金,等到最终清算时再多退少补。
而按照有关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分两类,一是当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或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或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时,企业应该自行申请清算;二是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超过85%,或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时,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对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般而言单个项目的开发销售周期往往3年~5年甚至更长,这也拉长了项目的清算周期,一些房企为了保证企业的现金流会故意在单个项目收尾阶段留存几套单元待售,以此来延迟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旅游财富网调查发现,土地增值税是影响地产公司利润的很大因素,由于税率非常高,很多公司都愿意通过合理的办法避税,地产公司主流的避税方式是采用假发票、夸大广告费用,以此提高项目成本、降低增值率,进而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缴纳。而清查广告费用较为困难,因为地方税务局只能清查一个地方的情况,企业在外地投放的广告费用可能就是自己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