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参团游临时取消行程,退团不退费似乎已经成为了旅游行业的潜规则,如果钱不能全退,那么支出明细,他们能提供吗?
北京的王女士原计划十一黄金周和老公带父母去欧洲玩,为了保证团的质量,他们选择了价格比较高的凯撒旅游,产品是德法意瑞十日游,每人团费17588元。
不过出发当天,王女士的母亲在机场突发急症,他们四人没能成行。
王女士:我妈妈犯病的时候,导游正在讲解出行事项,当时也和他以及地接说,他们也将此事转告了签合同的凯撒潘家园门店。第二天,我母亲病情缓解了,我们致电门店,问是否改签,参加其后的团,减少经济损失。旅行社拒绝,之后沟通,表示每个人只能退回5千,总共两万元。
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不能出团的需提前30天通知组团社,组团社会扣除违约金和实际损失。7万元的团费,最终凯撒旅游只愿意退回2万元。负责这单合同的凯撒旅游潘家园店店长王志华强调,像王女士这样临时取消行程的人,一般旅行社都退不了多少钱。
王志华:所有的费用都已经产生了,机票是团队票,出完票不允许退改签,车和导游也不能退,酒店前几晚也退不了,餐食也不能因为几个人不去降低标准。
王女士也能理解,旅行社有难处,很多行程都需要预订会产生一定费用,但她表示,消费要明明白白,希望旅行社能够把所产生费用的明细给她一份。
王女士:我要求提供明细,哪些费用产生了,这个也没能提供给我。比如机票,我和阿联酋航空沟通,阿航说,能否退改签要看阿航和旅行社有协议,乘客是单独查询的。我要求旅行社出具这个证明,到现在也没有。我的诉求是不管你能退回多少钱,我都要看到明细、发票、收据、合同、规定等等。
面对王女士的诉求,凯撒旅游潘家园店店长王志华说,没办法全部提供,因为其中消费和当地的地接社产生的。
王志华:机票可能有,但当地的餐食、车和酒店,可能没有。因为旅行社是和当地的地接社有一个打包价格。我们只能找地接社去要。
王女士质疑,如果不能给出明细,那么每个人退回的5千元,凯撒旅游又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参团旅游,退团的话,钱不能全退,这已经是行业的惯例,因此当每次发生行程变动,都会有消费者的投诉。今年3月,北京的农先生和妻子报团出行,出发前因突发疾病不能出行,旅行社拒不返还旅费,最终只能闹上法院。
今年7月,河南信阳的刘女士因为被新加坡拒签,没能参加旅行社的出游,结果旅行社以“酒店、机票、旅游大巴、导游费”都已支出为由,4480元一分不退。
北京律师诚辉律师事务所的王长福律师说,这类事件很多,旅行社一般都以他们的合同条款为例,告诉消费者无法退回,但实际上他们的合同属于格式条款,很可能在法律上属于无效条款。
王长福:一方制作出来能够重复使用、不允许对方修改的,就是格式条款。旅行社提供的就是格式条款。《旅游法》和《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事件规定的若干问题》里规定,旅游者享受单方的解除权,这些条款有效无效也有待商榷。
王律师说,这类的官司胜算很高,消费者可以拿出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王律师也举出了一个案例:2012年重庆吴先生打算带带父母和儿子,四人去欧洲旅行,与某旅游公司签订协议后,出发前一天,吴先生的儿子被大使馆拒签,吴先生一家取消行程,并希望旅行社退款,但遭到拒绝。
王律师说,官司打到法庭上之后,旅行社需要出具各种海外费用的明细,但海外费用的明细需要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而全部的公证费下来比团费还要贵。最终由于旅行社没办法出示费用明细,法院判吴先生胜诉,除了签证费外的全部费用退回。另外,旅行社还需要赔付团费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