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时报主编宋心昌:楼市调控务必落到实处
2013/4/26 17:41:26 来源: 云联旅居 作者:

  9月下旬,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旨在全面抑制日趋显性化的投资、投机性需求,防止楼市出现报复性反弹,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毋庸置疑,这是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长期监测后作出的及时反应。自今年4月17日出台“国十条”以来,房价疯涨的势头基本上得到了控制,对市场预期的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到7、8月份,市场开始快速回暖。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10.3%,8月份同比上涨9.3%。特别是到了传统的“金九”,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房地产市场重现火爆场面,且非理性现象向二三线城市蔓延,“四月新政”的“药效”正在减弱甚至失灵。针对这一态势,高层决策者果断地再出调控重拳,体现了中央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

  但问题是,对本轮调控能否取得预期效果,人们颇有疑虑。2005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调控,但房价却越调越高,越涨越快。政策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高高举起之后,最后都轻轻放下。即便是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四月新政”,也全被市场逐一化解。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多次调控,没有一次能持续半年。无怪乎人们戏言,房地产市场已经患上了“调控疲劳综合征”,每次调控都变成了“空调”;也难怪人们在楼市调控年内“梅开二度”之时不禁要问:“四月新政”的“加强版”———“九月新政”,究竟是“出鞘利剑”,还是“强弩之末”?是保持房地产市场暂时稳定的“权宜之计”,还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中央权威何在?政策公信何在?

  探究一下调控之所以低效乃至失效,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没有落实到位恐怕是一个主要因素。众所周知,最近五、六年,中央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可谓名目繁多,以至于人们已记不清究竟有哪些部委出台了多少政策。既然“政策利器”如此之多,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初衷仍没有真正实现,那么,看来问题主要不是出在调控政策本身,而在于有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没有把楼市调控落到实处,执行时打了折扣。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分析说:“政策设计是好的,如果落实不了,就是空的。”人民网曾开展“2010年网上万人房价问卷大调查”,超八成网友对楼市调控执行落实不力表示不满。地产界“大炮”任志强对此直言不讳:“政策关键是要管住地方政府,管不住地方政府的政策都是无效的。”

  也许,有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楼市调控政策执行不力有自己的“苦衷”,因为房地产业的繁荣与否直接关系到地方财政和税收,调控不得不顾及政策对GDP的影响。其实,所谓“苦衷”不过是一种托辞而已。部分地方官员之所以对楼市调控政策的认识至今仍存在差异,对房地产业要以保民生为首要目标的认识不到位,对于落实中央调控要求还在等待、观望,说到底,主要是担心自己的政绩和升迁。就少数官员而言,他们还与某些地产大佬利益攸关,是这些利益集团的“权力撑腰者”。正因如此,社会舆论才不断地呼吁,落实楼市调控要发力查处腐败,严防腐败掣肘楼市调控。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日前坦言:“目前市场调整的程度,无论离调控政策本身追求的目标,还是老百姓对调控效果的预期,都还有距离。”为此,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地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对那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实行重点监控。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如果地方政府落实调控不力,将对有关城市进行通报。在房地产市场进入激烈博弈的关键阶段,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审时度势,切实担当起社会责任。从政治和民生的高度,强化、深化和细化各项调控措施,保持房地产价格的合理和稳定,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

  今年2月,温家宝总理曾表示,本届政府任期内能把房地产市场管好,使房价“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位”;在2010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他又指出:“稳定房价和提供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9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也强调,要“认真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注重维护群众权益”,“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只要中央对楼市调控的决心不动摇、方向不改变、力度不放松,各项调控措施更加具有科学性、系统性、操作性和持续性,且真正落实到位,那么,楼市调控就一定能治标又治本,取得令人满意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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