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商品推荐名单不能胡来
2014/9/5 9:48:56 来源: 云联旅居 作者: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文件中,将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列入主要工作之一,并鼓励各地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以下简称“推荐名单”),这与国家旅游局今年的工作之一——推动各地旅游必购商品的发展非常接近,且更具有可操作性。

  当然,“旅游必购商品”和“旅游推荐商品”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旅游必购商品是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最想买、最喜欢买、买得最多的、复买率最高的商品,同时也一定是旅游商品销售者卖给游客最多的商品。而推荐名单中的旅游商品,则应该是有地方特色、质量好、价格优、潜在市场大的商品。

  几年来,一些省区市县分别用不同的名义推出过旅游必购商品、旅游推荐商品、最受欢迎旅游商品等,这些举措对当地旅游商品发展或多或少起到了一定作用,也总结出了很多经验和教训。根据这些经验和教训,再结合以往落实各种指导意见时出现的问题,基本可以预测出在推出推荐名单时容易发生且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是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概念混淆,导致推荐名单的范围被大幅缩小,甚至被搞成旅游纪念品推荐名单。

  事实上,旅游纪念品只是旅游商品中的一部分,而且是一小部分。制定推荐名单要符合旅游商品的基本概念,即游客购买的商品就是旅游商品,而不仅是旅游纪念品,更不仅仅是景区旅游纪念品。未弄清楚旅游商品的概念而去盲目制定推荐名单,就好比是盲人摸象,结果只能是以偏概全。推荐名单必须能充分体现当地旅游商品的特色。

  二是推荐的旅游商品品类太大,导致游客面对推荐名单无所适从。

  不能把某一大类商品简单地列入推荐名单,如某某县苹果,某某县保温杯。也不能将某一企业统一品牌的产品简单列入推荐名单,如只简单推荐某某牌酒、某某牌饮料、某某县某某牌大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细分,如应推荐某某牌某某规格酒,某某牌某某规格饮料,某某县某某牌某某规格大枣,某某市某某牌某某规格保温杯等。一定要推出适合游客清晰了解、易于监管的旅游推荐商品。

  三是简单应付交差,导致推荐名单失去意义。

  不能简单片面地把推荐名单当作一个名单。如果仅仅是由几个人在办公室里随便列出一些商品的名字,然后编成当地旅游商品推荐名单,那就大错特错了,且也有违制定推荐名单的本意。制定推荐名单是推动当地旅游购物、发展旅游商品的重要手段。入选推荐名单的商品要符合一些基本的要求:首先,要具有旅游商品的广泛性,要涵盖工艺品、日常工业品,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选择服装、鞋、帽、包、电子类、日化类、酒类产品、食品饮料、家居类、工艺品等;其次,要有地方特色,而地方特色决不仅仅是地方文化特色,还包括地方制造、地方品牌的商品。这些都需要在推出名单前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而不能闭门造车,拍脑袋决定。

  四是评选过程小圈子化,导致推荐名单有失公正,缺乏引导性和前瞻性。

  推荐名单的形成过程应该是公正、公平的,应该有基本的标准,采取评比、专家评审等方式来确定推荐名单。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一边大讲旅游商品,一边依旧把旅游纪念品等同于旅游商品的假专家,所以还要找到货真价实的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的过程要公开、透明,要有必要的监督。在名单初步确定后要对外公示,征求社会意见。还应在推荐前以及推荐过程中开展旅游商品的学习、培训、宣传,使更多人了解旅游商品,参与旅游商品的推荐。

  五是推荐工作虎头蛇尾,导致旅游商品推荐名单一出来就消失。

  类似的现象不止一次出现,某些评审活动举办时极具轰动效应,专家也没问题,评审也很公正。但是随着评审的结束,一切都烟消云散了,评审会成了“为评审而评审”的一次性娱乐活动。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不是终点,要高度重视被推荐旅游商品的市场宣传,使推荐名单起到带动旅游消费的作用。

  六是推荐名单无人监管,推荐后在销售中质差价高。

  各地的推荐名单关乎着当地的声誉。如果只推荐而不监管,一旦被推荐企业出现质次价高的旅游商品,必然打击游客购买的欲望,甚至会一马勺坏一锅汤,使整个地区的推荐名单名声扫地。因此要进行市场管理与质量监督,确保推荐旅游商品的品质和声誉。但监管又不仅仅是旅游管理部门的事,旅游管理部门只有旅游服务的监管权力,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另有相应的部门来管理,所以需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协同监管,各司其职。推荐名单也要建立退出机制,列入名单的单位要与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将违约商品从名单中剔除。

  还要注意,推荐名单中的商品应是已投入市场、且有一定认知度的商品,正在设计中或还未投产的商品,不应出现在名单中。在某大城市旅游商品(实物)大赛中竟有大量设计模型获得金奖、银奖、铜奖,参赛的市场认可的真正商品反而名落孙山。这些获奖的设计模型只是为获奖而获奖,市场认知度几乎为零。大赛成了小孩过家家的游戏。如果推荐名单都是一些还未投产的设计模型,这个名单就毫无价值。毕竟名单中的商品是为了卖的,而且是希望大量卖给游客,不是为了“玩”的!

  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是扩大旅游购物消费的需要,是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的需要,也是发展购物旅游的需要。不仅要按照旅游商品规律向游客介绍、销售推荐名单中的商品,更要向企业宣传旅游服务意识,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只有认真严肃地对待制订推荐名单的工作,全面细致地对待推荐名单推出后的工作,才能实现国务院31号文件确定的目标,让游客满意,企业满意,带动各地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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