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老龄化社会的政策与制度安排”主题建言献策。
中国人口老龄化、少子化问题日益成为中国社会热点。在此间举行的“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中国与世界”——第87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老龄化社会的政策与制度安排”主题建言献策。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64亿人,占总人口的18.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91亿,占总人口的13.5%,这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老年群体。与2010年相比,2020年我国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了5.44个百分点和4.63个百分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比世界平均水平快一倍多。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我国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需要高度关注和解决高龄少子化及其所带来的潜在生产率下降问题,以及未富先老问题。
“要立足未来10年防止总和生育率继续下跌,加快出台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与制度体系,争取在2030-2035年左右使之回升至1.8的水平。”迟福林说,尽管我国的高龄化少子化呈现过早、过快的发展势头,但客观看,与日本、韩国等国的高龄少子结构已经“固化”有所不同。由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下降的趋势在城乡、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并不同步,生育率的提升仍有较大的弹性空间。
迟福林介绍,随着我国进入中高收入阶段,城乡居民的生育行为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一方面,“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功利性生育意愿逐步淡化;一方面,家庭普遍重视生育、养育、教育质量,“三育”成本不断水涨船高。他建议,尽快将更多“三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范围。健全“三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实施覆盖城乡育龄妇女的生育补贴制度,并形成支持“三育”的家庭福利体系。
如何提高生育率防止形成少子化倾向?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教授金维刚认为,在国家制定生育政策方面,应借鉴国际经验,为实现国家生育政策提供必要的财政投入,根据家庭生育行为提供必要的财政补贴,适当减轻家庭养育子女的经济负担。他建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形成以公租房为主的新导向。深化教育制度改革,增强教育的公益性,降低子女养育负担。
针对当前中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存在的问题,金维刚建议,加紧构建和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深化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年金发展以及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加紧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合理界定长期照护保险的保障范围等;扶持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发展养医结合的、专业化的老年照护机构和日常生活照护机构等。
中国老年医学学会副会长曹丰认为,现阶段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出现历史性转变,已由过去以供养为主到当前以服务为主的转变。当前的老龄工作重点应转移到全方位的老龄服务上来,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未来发展的一大趋势。随着社会老龄独身、老龄夫妇户的迅速增长,居家为主的老龄服务变得更为急需迫切。她建议,国家和各级政府地方财政适度倾斜,在贷款、税收、土地、物资供给上支持居家服务业发展。
随着老龄化,越来越多的工作年龄人口可能要背负越来越多沉重的经济负担,社会各界应采取合理应对措施。老龄化也可能给个人、企业和社会带来不同机会。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和蒙古局局长李昌徽认为,各国往往高度关注青年就业问题,随着老龄化,各国需更多关注老龄工人(包括中老年人和老年人)的就业问题。
李昌徽强调,多阶段工作生活模式必须建立在保护所有年龄的男性和女性的平等和高质量就业机会的基础上。他建议,可以通过多阶段工作生活模式,帮助劳动者实现更长的工作生涯。例如,鼓励和奖励人们延长职业生涯和推迟退休年龄;鼓励雇主留下和雇佣老龄工人;建立终生学习制度,提高老龄工人的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