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记者从玉溪市“湖泊革命”指挥部规范抚仙湖潜水行为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纳入监管的16户经营机构中,全部都只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换句话说,这16户经营户全部证(照)不全,全部是无证经营,规范管理便无从谈起。
2018年以来,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接到关于抚仙湖潜水方面的投诉、举报、信访件共32件。尤其是2019年以来,信访、投诉、举报件成倍增加,内容包含质疑潜水的合法性、安全性;潜水人员在水下锚鱼、丢垃圾、污染水体、随处下潜等。这些问题反映了除目前经营潜水的机构和潜水从业人员存在保护抚仙湖意识不强,经营管理混乱等情况。
因抚仙湖是开放式的天然湖泊,潜水经营户和爱好者潜水的时间、地点、方式、装备配置、救援保障等随意性大,加之抚仙湖水深、水下情况复杂、季节变化大等特点,抚仙湖潜水存在安全隐患,近年来,抚仙湖因潜水造成人员溺亡的事故时有发生。
“游泳、滑雪、潜水、攀岩四个项目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凡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市场主体,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依法向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许可,项目许可实施层级为县级。”玉溪市“湖泊革命”指挥部监管执法组组长马虎说,综合抚仙湖潜水行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保障群众和游客的人身安全,对抚仙湖潜水行为的规范管理迫在眉睫。
措施:需办项目许可证,无证将受罚
12月9日,澄江市人民政府、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玉溪市教育体育局三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公告,对抚仙湖潜水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其中规定,在抚仙湖从事潜水活动但证照不齐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应立即停止非法潜水活动,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按规定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齐《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等所需证照后方可开展。
在抚仙湖不符合法定潜水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须于2022年2月10日前自行关闭经营场所,拆除相关广告牌、宣传牌,清理相关潜水设备。
澄江市人民政府、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和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将对抚仙湖潜水活动进行执法检查,非法潜水或者阻碍执法检查的,将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