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仙湖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禄充风景区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当巡查至榕树湾沙滩时,发现三名男子擅自下水游泳,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后告知三人禁止在湖内游泳。上岸后,高某某与执法人员发生口头争执,进而引发身体冲突,报警后禄充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往处置。
经民警调查,吉林省的高某某、刘某某、关某三人到澄江旅游,当天饮酒用餐后到湖边游玩并下水游泳,湖边工作人员反复劝说无果,抚仙湖管理局的执法人员遂前往劝阻。但高某某出言不逊,不顾劝说冲撞执法人员,后被其朋友带离现场。
目前,澄江警方依法对阻碍执行公务的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对刘某某、关某二人进行口头批评教育。三人均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规定,保障自己人身安全的同时自觉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