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结算六问:
1、什么人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结算?
主要就医主演需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城镇就业人员。
参保地与海南省签订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并在参保地进行异地就医申请登记过的外省城镇从业人员,可以在海南省进行就医结算。海南省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从业人员,并在省内进行过异地就医申请登记的,可在海南省有合作协议的异地进行就医结算。
2、患者进行异地就医结算需要什么流程?
首先,参保人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申请,可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选择本人到场、委托人到场或者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异地就医登记。
其次,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需将申请登记人的社保信息上传到海南省社保经办系统。
最后,社保信息传递至海南社保经办系统的患者,可以直接进行异地就医结算。其中,即时结算者可在出院时直接进行报销结算,延时结算者需垫付不高于住院总费用25%的医药费,待单据传回参保地,审核结束后在多退少补。采取何种结算模式,要遵循海南省与统筹区签订协议的结算方式规定。
3、外地人到海南进行异地就医结算的,对医院的选择有没有限制?所有海南省进行异地就医结算合作的省份在海南省选择医院的范围是一样的吗?
目前海南省对外省参保人开放的可结算医院有38家,包括海口、三亚、琼海等外地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有的省份将38家医院都列入可结算医疗机构,有的省份规定选择3-5家,医院级别主要是海南省的三级、二级医院。
4、海南省与这么多省份进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如何解决技术问题?
海南省于2010年开放投资360万元建立了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与建立了省结算平台地区通过人社部专网结算;未建立省结算平台的地区则借助我省异地平台通过互联网结算;未建立省结算平台地区则借助海南省异地平台通过互联网结算。省级平台对接需要异地的资金投入,而互联网结算模式则不需要外省资金投入。
5、海南省对参与异地就医结算的医院有没有进行严格监管?
遏制医疗保险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防治医保诈骗是我省一直强调的工作重点。今年,全省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核三系统)将全面应用,依托核三系统,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将实习对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实时审核。
6、外地人到海南异地就医结算的,是不是都是参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报销时完全按照参保地的就医政策吗?发生的就医住院费用单据,是由就医地审核还是参保地审核?
提供三种结算模式供合作区域的酌情选用。
一图读懂异地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