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建筑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而对于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其处罚措施也仅限于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资质等。
此外,尽管住建部公布了建筑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的“黑名单”,但据调查了解,被点名通报的企业尚未对此作出公开回应,如何整改也并不清晰。
保障百姓“居有所安”,离不开更有效的监管。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负责人表示,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对相关的违法违规案件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曝光、严肃查处直至清出市场。
旅居财富网分析认为,应将“黑名单”制度常态化,建立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查询平台,对有意违法违规的企业形成有效威慑。最高法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或许就是一个不错的借鉴,将能够更大程度上保障居民安居乐业,使牵涉到建筑质量的违法行为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