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进行征税将是我国未来发展的一个大趋势,三中全会就明确要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今年财政部财政预算报告里,就明确提及要配合人大开展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房地产税立法是由全国人大牵头,财政部等部委配合的,并非由税务总局一家承担。
“营改增”是推动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今年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目前仅生活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四大行业,尚未完成扩征。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今年按照计划应该完成“营改增”的改革,“我不敢跟你说哪天能出来,反正今年得出来”。
而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4年度的分工意见中在“抓好财税体制改革”部分提到,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等负责“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而今年的部门分工意见里,没有提及房地产税立法,但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是明确得到部署的。如此来看,房地产业的“营改增”,今年应该会有一个框架方案,而房地产税则要看相关立法的推进情况。
征收房地产税,必须要完成立法先行的过程。房地产税的开征,牵涉到征收标准及征税对象,也需要有关税收政策的相应调整。这与普通民众的关系非常大,其推进进程一是要适时,二是要步骤得当。比如总的立法原则如何确立、由谁来确立等,都要有通盘规划。
此外,征收房地产税有个核心内容—征收范围和税率,是税收法定还是由地方来制定,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如何分成,这些难题都有待今后在立法推进中加以破除。